基坑支护怎样做才是标准化?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1.开挖深度>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超过一定规模的要进行论证。
3.需进行论证的基坑有: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4.基坑支护及开挖、对主要影响区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周围地面排水措施、地下水控制措施、周边荷载、支护结构变形控制、监测数据等应符合有关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基坑支护——地下连续墙
1.地下连续墙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执行。
2.基坑变形情况应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定期监测降水措施应有专人每天检查。
3.地下连续墙邻近的既有建筑物、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对地基变形敏感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槽壁变形,必要时采取搅拌桩进行加固。
4.深槽开挖要在泥浆护壁的条件下进行。
5.地下连续墙的导墙养护期间,严禁重型机械在附近行走、停置或作业。
6.导墙强度要能承受钢筋笼、导管、钻机等静动荷载。导墙强度达到方案要求后方可拆模。
7.钢筋笼吊装存在较大风险,必须规范操作。
8.地下连续墙成槽过程中及成槽后,应在导墙两侧设立警示标志。